發信人: simon@cis_nctu (雪泥鴻爪), 信區: Economics
下面這個例子是在四人幫版經濟學 Page13、Page14 出現的。
* 比較利益法則 *
* 兩人分別工作十二個月
王老五 趙小二
月數 棟數 月數 棟數 棟數合計
木屋 4 16 6 6 22
磚房 8 16 6 6 22
月數合計 12 12
* 老王在兩種產品上都有絕對利益。
* 老王有生產木屋、小趙有生產磚房之比較利益。
* 合作建屋十一個月
王老五 趙小二
月數 棟數 月數 棟數 棟數合計
木屋 5.5 22 0 0 22
磚房 5.5 11 11 11 22
月數合計 11 11
| |_ 小趙一年少蓋一棟屋!
|_ 老王一年多建一棟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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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 我的疑問 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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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如果磚房的利潤是木屋之兩倍, 那老王豈不是少賺了!
(雖然可休息一個月)
(2) 如果木屋一棟利潤為 X, 磚房一棟利潤為 3X
老王何不蓋一個月木屋(四棟)、建十個月磚房(二十棟),
利潤不變, 還可休息一個月呢 !?!?!?
===> 我倒底是哪裡出錯咧??? 請告訴我, 謝謝!!!
發信人: Mount.bbs@csie.nctu (MyLife), 信區: Economics
: (1) 如果磚房的利潤是木屋之兩倍, 那老王豈不是少賺了!
: (雖然可休息一個月)
答: 題目並沒有提到磚屋的利潤是木屋的兩倍啊!
: (2) 如果木屋一棟利潤為 X, 磚房一棟利潤為 3X
: 老王何不蓋一個月木屋(四棟)、建十個月磚房(二十棟),
: 利潤不變, 還可休息一個月呢 !?!?!?
答: 所謂的比較利益是說各人從事自己所專長的事, 以期達到社會利益最大
換個角度來講, 老王建築一棟木屋的機會成本是0.5棟磚屋, 建築一棟磚屋的機會
成本則是2棟木屋; 而老趙建築一棟木屋或一棟磚屋的機會成本則是一棟磚屋或木屋。
因此若讓老王專職蓋木屋而老趙專職蓋磚屋比較能夠分工, 俾使利益極大。此時你不可以
工作效率及房屋成本來考慮!!!不然我也可以說木屋利潤是磚屋的3倍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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