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信人: jacklo@Maxwell (乾亨行), 信區: Travel 標 題: 信用卡消費常識 FAQ (下) 發信站: 台大電機 Maxwell 站 (Sat Feb 20 01:38:57 1995) 轉信站: Maxwell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16.到國外去旅遊信用卡、旅行支票、及現金那一個比較好呢? 答:一般而言到越進步的國家,攜帶現金或旅行支票的比重就越低。   較大筆的消費,例如飯店住宿、機票以及大規模的採購,可以用 信用卡支付,不但降低攜帶現金的風險,也可以省掉買賣外匯的 價差損失。  至於外匯現鈔,由於買賣價差大,而且風險性高,國人現今出國 旅遊已較少攜帶。旅客不妨在抵達目的地後,在機場用旅行支票 兌換當地貨幣,用以支付計程車、小餐廳及給小費等零星花費。 旅行支票使用上和現金一樣方便,而且旅行支票需簽名才能兌現 ,比現金來得安全。 值得注意的是,信用卡因為有信用額度的限制,因此在考慮信用 卡與旅行支票、現金的搭配比例時,也必須先查核自己信用卡的 額度還剩多少,以及必要時請發卡機構臨時給予提高額度。此外 額度還剩多少,以及必要時請發卡機構臨時給予提高額度。此外 ,過去發生持卡人到國外消費時,才發現信用卡背後磁條受損, 無法刷卡的情形。為避免類似的情形發生,出國前也不妨在國內 先做小額購物(例如準備出國用品),測試自己的信用卡是否正 常。 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17.用現金在餐廳用餐,直接用現金支付小費就可以了,假如用信用 卡,我是不是還要另外準備現金當作小費的支出? 答:一般餐廳通常會在消費額上,另加10%的服務費,兩個加總便是 消費總額,就沒有小費的問題。如果持卡人所消費餐廳的小費是 任意給,持卡人可以在簽帳單的小費欄寫下小費的金額,如果持 卡人不願給小費,就在小費欄上欄填上〞-〞或〞0〞。   然後將消費額與小費相加,在總額欄內填上,再簽上自己的名字 即可。因此持卡人不需要另準備現金支付小費。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18.我收到的帳單和我所記錄的消費總額不相符合,我該如何處理呢? 答:通常導致帳單不符的原因有以下幾種: (1) 發卡機構作業上的錯誤。 (1) 發卡機構作業上的錯誤。 (2) 卡片遭偽造或冒用。 (3) 持卡人忘記自己有這筆消費。 持卡人只要認為帳單上那一筆交易金額有問題,可以直接以口頭 或書面方式向發卡機構反應,發卡機構會自行向原交易發生地點 的收單機構調閱原始消費簽帳單,以確定此筆交易是否有問題。   如果是卡片遺失遭冒用,只要持卡人在免責時間內完成掛失手續 ,則所受的損失將全由發卡機構負擔,持卡人不會有任何損失。 如果是卡片遭偽造,因為與持卡人完全無關,持卡人更不必擔心 有任何損失。   萬一是持卡人自己忘了有這筆消費而要求發卡機構調閱簽帳單, 最後確定這筆交易無誤,則有些發卡機構會要求持卡人支付調閱 簽帳單的費用每筆新台幣一至二百元不等。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19.我刷卡的時後商店告訴我我的信用卡磁條受損無法使用,到底要 怎樣才能保護我的信用卡? 答:通常信用卡損壞的原因如下: (1) 卡片受到不當外力的扭曲。 (1) 卡片受到不當外力的扭曲。 (2) 卡片磁條被尖銳物品刮傷。 (3) 卡片磁條被消去磁性。 因此,平時要注意不要讓卡片放置在易受扭曲刮傷的地方,同時 要注意要遠離磁性物質。如書店的防盜系統消磁器,就常有店員 在結帳時不經意地把你的信用卡放在上面,那是極危險的。 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─ .